歐盟反地理封鎖法規生效
2018年2月6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決定,禁止歐盟范圍內的商家在開展網購業務時實行“地理封鎖”。
2018年12月3日,歐盟的反地理封鎖法規(Anti-Geoblocking Regulation)生效,不僅會影響到歐盟的內部市場,還將影響服務于歐盟客戶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企業。
小編了解到,該法規適用于向歐盟客戶提供商品和服務的企業,自然包括中國企業和美國企業。正如標題所示,該法規解決了歐盟市場內不合理的地理封鎖,以及因為客戶的國籍、居住地或營業地點而帶來的其他形式的歧視,禁止賣家根據客戶的這些特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區別對待↓↓
(a)訪問在線界面;
(b)獲得商品和服務;
(c)支付交易的條件。
在實際中,企業可能仍然在其網站上運行不同的國家版本,但在客戶被重新定向到客戶所在國家的版本之前,必須獲得客戶的明確同意,并且當客戶被重定向時,企業必須讓客戶能夠輕松取消重新定向,也就是可以輕松地從網站的不同國家版本中進行重新選擇。此外,如果企業向成員國的某個地點提供實物或電子交付,則必須是沒有地理封鎖的商品和服務。
盡管該法規將消除歐盟內部純粹出于經濟原因而進行的大多數在線市場區分,但也對禁止地理封鎖進行了重要限制:如果企業為了遵守歐盟法律和/或成員國的其他法律而進行了地理封鎖,那么就可能會繼續封鎖下去。
賣家要注意,例外情況僅限于為了遵守歐盟和歐盟成員國的法律,如果遵守的是非歐盟和/或非成員國的法律,則禁止地理封鎖。舉個例子,如果中國法律禁止向某個歐盟成員國的客戶出售某些商品,那么就不允許賣家在歐盟的任何其他成員國銷售這些商品;如果賣家將這些商品在線銷售給任一歐盟成員國的客戶,則必須同意將商品出售給所有歐盟的客戶。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為了遵守歐盟和/或成員國法律而進行地理封鎖的這種例外情況,也允許企業為了符合版權法而繼續使用地理封鎖。不在該法規限制范圍內的情況還包括這種服務:提供對受版權保護作品或其他受保護題材的訪問和使用,包括以無形形式出售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或受保護的題材。
法規中的一項規定可能看起來不重要,但對于地理封鎖的未來至關重要:當企業為了遵守歐盟和/或成員國的其他法律而進行地理封鎖時,他們必須向其客戶解釋他們為什么被封鎖。這種透明度應該確保客戶意識到他們正在被地理封鎖(他們以前可能不知道),以及他們為什么被封鎖。
(來源/億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