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三部委發布的12號公告特別強化了對非醫用口罩的出口監管。而非醫用口罩包裝方面又是最容易出現雷區的地方,因此為避免返工、浪費和被退回,小編整理了一份非醫用口罩包裝指南,供口罩工廠、物流報關人、外貿從業者、跨境賣家參考。
一、彩盒或彩袋及合格證上要有非醫用的標識:Non-medical (非醫用)。注意不能是粘貼上去的,一定要是印刷上去的。
二、彩盒或彩袋及合格證上一定要有產品執行標準。民用的口罩常見的執行標準GB2626-2006或者GB/T32610-2016。另外,GB2626-2006一般是用在KN95口罩的,如果一次性平面口罩印了這個標準,那將也判定為不合格。
三、彩盒或彩袋及合格證上不要印“細菌(Bacterial)”“病毒(Viral)”過濾功能,不管是高效過濾還是>95過濾。不要出現BFE或者VFE>95%。
四、合格證上一定要有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其他如產品名稱、規格、品牌和主要材料、生產批號、生產商、檢驗日期、檢驗員、保質期、執行標準等一樣都不能少。
五、FDA字樣不能出現。
FDA是美國醫用口罩認證,檢測標準是ADTM F2100。如果外包裝印了FDA就會被認為是醫用口罩,但如果執行標準是我國民用標準的話,那就會被海關送檢。送檢時間不定,或許十天或許一個月。
六、沒有取得CE認證,不要在印制CE標識。因為如果印制了CE標識,就證明取得了國外的認證,那就應該在“白名單”里面。如果不在白名單,那CE有可能就是假證。如果取得了真實的CE認證的工廠,建議盡快聯系商務部門,把自己的工廠名稱添加到白名單。
此外需注意的是,4月29日起,在廣州機場(5141)口岸申報出口口罩(包括醫用、非醫用)、呼吸機、防護服、紅外體溫計、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即5號公告包含的5類產品和非醫用口罩)等商品,海關要求:一、在報關單“生產銷售單位”欄必須如實填寫生產企業的名稱以及代碼;二、必須如實申報“醫用/非醫用”、商品名稱、規格型號等申報要素(申報醫療器械注冊證的要核實證件上的廠家、品名、規格型號是否與報關單申報一致);三、如同一運單多項貨物涉及不同生產廠家的,必須拆單申報保證一份報關單對應一家生產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