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普貨集裝箱中竟暗藏夾帶52噸煙花爆竹,一旦在海上引燃,后果不堪設想...
近日,北侖區春曉交通執法中隊根據案件線索來源,及時組織交通執法人員查處轄區寧波舟山港梅山港區經梅山海關和港區工作人員查驗后發現的一起涉及普貨集裝箱貨物內夾帶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經核查,該航班批次共計涉2個普貨集裝箱標箱內夾帶有煙花爆竹,系某海運公司委托寧波梅山島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以同軸電纜為掩飾申報普通貨物報關,集裝箱內共計夾帶有煙花爆竹52噸,該行為涉嫌違反《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目前,此案件正由寧波北侖春曉交通執法中隊進行調查處理。
2023年以來,寧波北侖區春曉交通執法中隊已辦理涉港領域普貨集裝箱夾帶煙花爆竹案件8件,有力保障了轄區的港區作業生產安全。
海關提醒:煙花爆竹屬于第1類危險貨物(爆炸品),須經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須符合國家對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儲存的相關規定要求。對于非法出口煙花爆竹等危險品的行為,海關將予以嚴厲打擊。
一些貨主、貨代、采購商在利益誘惑下鋌而走險,選擇包括寧波在內的主要港口通過匿報謊報進行偷運。非法出口煙花爆竹行為一旦查獲,涉事企業不僅面臨經濟損失,嚴重者更將依法承擔相應刑事責任,并牽連貨代和報關企業。
近年來,海關海事嚴查,船公司重罰之下,各大港口依舊頻頻查獲危險品瞞報重大案件,已有不少相關責任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在此提醒,海關、海事、船公司等一直都在嚴查危險品瞞報等行為!切勿瞞報沖貨!各位貨代朋友們再給客戶們提個醒!
來源:寧波交通執法、侖傳、維運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