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歐盟委員會召開工作會議,會議上一致通過決定根據《行政合作指令》 (DAC),將歐盟電商增值稅大改革的實施日期延后到2021年7月1日起實施。同時,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計劃中提出了四項重大改革。目前新規執行前還有一年的過渡期,我國跨境電商賣家需要抓緊時間進行稅務規劃了。

其實這個歐盟增值稅大改革在2018年已經提出,而近期受疫情影響,英國和西班牙也陸續對企業延遲繳納增值稅出臺了相關的政策。
增值稅(VAT)是以商品與服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被視為在歐盟內的所有交易都需要考慮增值稅的影響,標準稅率為15%到27%,歐盟提供統一框架,但各個國家單獨征收。

然而,電子商務增值稅逃稅估計每年給歐盟成員國造成50億歐元的損失,這一數字預計到2021年將增長到70億歐元。正因如此,歐盟近年來不斷加強電商VAT合規化管理。本次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計劃提出了四項重大改革:
1、推出一站式(One-Stop-Shop或OSS)注冊申報服務。
在這次稅務大改革當中,一站式機制試用范圍將從歐盟國家擴大到非歐盟國家。非歐盟國家供應商只需在一個歐盟國家注冊,就可一次性申報繳納在所有歐盟成員國發生的稅款。
OSS系統是MOSS模式的擴展,后者設立于2015年,用以簡化電子服務的遠程銷售。從2021年7月起,實物產品的遠程銷售也將應用這套系統的規則。此規則旨在建立本土和歐盟內他國商家的公平競爭,賣家向本地增值稅管理部門申報增值稅,向客戶收取客戶所在國增值稅金。在季度申報時,賣家可以申報其收入,而增值稅金額則會通過賣家所在稅務部門轉交至消費者所在國的稅務部門。
歐盟境外的運營商或平臺也可以通過注冊增值稅一站式服務平臺來簡化針對于申報貨值低于150歐元的小件貨物B2C訂單增值稅申報的流程。
2、歐盟成員國之間的遠程銷售額閾值調整為通用閾值。
現有的“遠程銷售門檻”將被撤銷,將推出“一站式”歐盟增值稅申報表。
此前,歐盟成員國彼此之間都設定了從3.5萬歐元到10萬歐元固定的遠程銷售額閾值,而在2021年新的稅務改革之下,所有國家的通用閾值都在10000歐元的固定金額。
此外,歐盟委員會也表示允許在線銷售商品的企業通過在線數字門戶網站(MOSS)履行其在歐盟應該遵守的所有增值稅義務的新規則,并通過其歐盟注冊所在國當地稅務部門系統進行申報。自2021年7月1日起,該系統將應用于電子商務商品遠程銷售。超過年度閾值,則需要按照歐盟各目的國增值稅稅率執行,但是不需要和之前那樣在歐盟各國當地稅務機關注冊,因為可以使用MOSS系統做統一申報。
3、取消對從非歐盟國家線上進口單價低于22歐元的商品免征進口增值稅的規定。
據統計,歐盟只有3%的抽查率來確認小包直郵的賣家是否按此規定要求進行發貨,以至于有很多不法商家利用這個漏洞進行稅務規避行為。因此,歐盟委員會決定在2021年7月1日起,取消從非歐盟國家進口到歐盟的低價商品(低于22歐元)進口VAT豁免政策。
歐盟將創建一個進口計劃,如果商品價值不超過150歐元,賣家可以在銷售點向歐盟買家收取增值稅,通過“進口一站式服務”(IOSS)申報和繳納增值稅,為商品提供“綠色通道”,讓其快速便捷地通關。這些商品將在進口時免征增值稅,從而可以在海關快速放行。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簡化機制,就是由海關申報人(例如郵政經營者、快遞公司、海關代理)從客戶那里收取進口增值稅,這些增值稅將按月支付給海關。
4、由電商平臺或者海關申報人負責收取和繳納增值稅。
明確電商平臺負責對非歐盟電商在該平臺銷售的貨物和勞務的代扣代繳義務,這也在某種程度上讓第三方平臺“被視為賣方”,并承擔了更多的責任。
當電商平臺促進B2C業務時,其代扣代繳制度將適用于以下兩種情況:進口商品價值不超過150歐元;非歐盟賣家任意價值商品的遠程跨境交易或國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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